公安机关公布文二西路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STRONG>   事发时速:84.1至101.2公里</STRONG>
  肇事车辆多处改装</STRONG>

鉴定专家身穿交警提供的反光背心正在对肇事车辆进行测量。记者 柏建斌 摄
  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点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范围,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得知鉴定结果,昨晚(14日),记者设法联系了谭卓的爸爸谭跃,但是手机被挂断了。过了一会,谭卓的舅舅给记者回了电话,首先向记者转达了谭爸爸的歉意,“他不愿接受采访,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回绝,不好意思,谢谢你们的好意。”(记者 柏建斌 娄炜栋)
  车速鉴定结果为何是个区间值?</STRONG>
  鉴定结论为何会出现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这样的一个区间范围?
  昨天,鉴定小组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专家这样解释:之所以会出现一个时速区间,是因为这个数值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的还原计算得出的,专家采取目前能运用到的各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