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事件回顾:</STRONG>     2007年1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沙河镇下河口村,全村几十名党员干部在村支部(亦为赣榆县沙河派出所的警务点)举办党员冬训学习班。在会场上,村支书文以俭、支委朱孔利、共产党员顾长连(81岁,1946年入党)、顾长俊(57岁)和陈发林(60岁),先后遭到前任村支书文作芳的无端辱骂和殴打。其中,陈法林被文作芳伙同其侄子文以长等人打得鼻孔出血,晕倒在地,等陈法林爬起来“逃跑”时,又被追上来连续打了三次。最终,年已五旬的陈法林牙齿被打掉4颗、膝盖骨折、左胳膊和右肩破伤、满脸是血、无法站立行走。       <STRONG>处理过程:</STRONG>     事发后,村支书即带着三名党员前去沙河医院就医,并到沙河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推诿不予受理。此后,陈法林和村支书共又去报了16次案,然而,派出所仍不立案,并拒绝为陈法林出具法医鉴定的委托手续。     直到案发后的47天,经陈法林信访、申诉,沙河派出所才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但是赣榆县公安局又以超过了时间,不予鉴定。又经陈法林奔走,后赣榆县公安局仅仅对文作芳和文以长处以行政拘留,以治安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     无奈之下,2007年12月26日,陈法林向赣榆县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经鉴定:陈法林身体多处受伤,左腿骨折,构成轻伤。然而,当陈法林将鉴定结论送到沙河派出所,要求追究文作芳和文以长的刑事责任时,他们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