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
 
 

■2002年刘嘉玲在抵制《东周刊》的集会现场
 
本报讯 继上月被罚款10万元后,近日,曾报道刘嘉玲裸照事件的《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在香港认罪。这桩持续了七年、一度引发香港演艺界震怒的风波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据香港媒体报道,蒙汉明去年承认“发布淫亵物品罪”,并声称出刊时他不在香港,对内容不知情,因而获轻判六个月、缓刑两年。但控方在经过一年的调查有重大发现:蒙汉明在周刊出刊时就在香港,并参与开会。因此法庭认为其道德罪责深重,将他实时收监五个月。而目前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表示,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响应。
 
 
 
2002年11月香港《东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案曾轰动一时,当时该杂志刊登题为“娱圈悲剧字母女星被虐裸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