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筝流行于与专业演出和民间,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乐器。但用假甲弹筝,并非近代之创。早在南北朝时期(公元前502年)的梁代《梁书·羊侃传》载:“有弹筝人陆大喜,著鹿角爪,长七寸。”在李商隐的《无题二首》诗中有:“十二学弹筝,银甲不曾卸。”另外,在《资暇录》中对假甲的使用有如下的记录:“今弹筝,或削竹为甲,以助食指之声。亦因研公也弃真用假,舍清才从浊。人盖靡只其由也。至如箜篌之与秦筝,若能去假还真,其声婉美矣。”
  溯其本源,既然有“代指”与“去假还真”之说,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