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 </SPAN></SPAN>
人权赋予国民以超越现实法律之上的自然权利,</SPAN>“</SPAN>自然</SPAN>(physis, φúσις)”</SPAN>与</SPAN>“</SPAN>风俗</SPAN>(nomos, νóμος)”</SPAN>之间的差异,而现实立法则讲求公序良俗即被公众认知的理性原则与正义的社会习俗。</SPAN>
人权是超越公序良俗的自然正义,是回归自然地理性。所以作为宗室贵族阶层的化身“甘龙”提出不改变风俗,维持公众自然是超然的法律,是至上的理性与正义,但是却忽略了“民”心“民”意,这是其所处社会阶层所对其的思想限制,首先“甘龙”要代表宗室贵族阶层,同时“甘龙”要维护宗室贵族阶层的圣人地位,从而使其阶层与公众有“圣”</SPAN> “知者”</SPAN>“民”之分。实际是借自然法的理性而对公众人权的践踏,按照流行的说法“其所谓的理性强奸了民意”。</SPAN> “甘龙”是为王权宗室的卫道士,是借自然法理性而欲抗拒变法的顽固派,只可惜“甘龙”的“自然法歪理”用错了地方,只因“孝公平画”是为民以削弱世族宗室对王权的要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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