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平邦:在通钢、武锅事件里我重新看到了工人阶级</STRONG>
http://bbs.newssc.org/dispbbs.asp?boardid=7&Id=1374249   戈壁滩</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明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但谁又能解释在通化钢铁集团和武汉锅炉厂的两起工人维权事件中,维权者――通化钢铁集团和武汉锅炉厂的工人们明显的弱势群体地位呢?

  2002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后经归纳整理,中国的弱势群体主要特征是:中国的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

  可眼前的事实是,无论是建龙集团第二次入主吉林通化钢铁集团、还是武汉锅炉厂卖给法国阿尔斯通公司,这两起国有企业与民营企来和外资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所引发的当事企业员工的强烈抗议(甚至打死建龙集团派往通钢的总经理陈国军)都是来自一群“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即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里被称为“领导者”的人,是他们因不甘于自己因为企业产权交易而沦为弱势群体的自发性反应。

  据资料,如果通钢工人和武锅工人接受了建龙集团和法国阿尔斯通的入主,他们将面临这样的命运:

  第一,原大型国有企业产权易手,国家财产沦入落入私人手里。

  第二,随着企业产权易手,原工厂职工的待遇也会直线下降,或者干脆面临下岗的危险。

  打个比较恰当的比喻,虽然我并不富裕,但好赖还有一个家,可忽然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贼,还想明目张胆地抢走我的家产,你猜,我除了拿起菜刀剁了他还有别的办法吗?

  我是没有。

  其一,建龙集团从2005年到2008年就已入股通钢集团,据说这次被打死的陈国军作为企业高管2008年的个人总收入达到300万,而普通工人的下岗补贴只有300元――所以看陈国军以死支持建龙集团再次入主通钢的做法也是合理的,离了通钢他哪里能找到年赚300万的地方吧。

  其二,2005年末,建龙集团正式收购通钢集团,收购后通钢连续亏损,员工工资也减到每月人均300元。今年初,建龙宣布退出通钢,但几月后,通钢却扭亏为盈,建龙又再次入主通钢(背后一定有强大的政府力量的支持),并直接控股,两入一出的建龙集团把通钢完全当成一支买涨杀跌的“股票”,岂不知这支“股票”下面是系着几万通钢职工身家性命的,一位通钢集团的内部人士道出了通钢员工们深切的担忧:这次是控股,还会大范围裁员!通钢职工那300元的工资也许还没吃饱,就要再次面临被裁员的危险,而斯时却正是钢铁企业大赚特赚的时候,正是在这样不断的权利被剥夺中,员工愤懑的情绪终于借建龙再次入主一触暴发。

  其三,无论是建龙集团2005年入股收购通钢还是2008年退出通钢,以及2009年再度控股通钢,在这些事关该企业几万工人切身利益的产权交易里,通钢集团职工――即中国宪法中归定的我们这个国家“领导阶级”的知情权完全被忽视,7月22日晚,吉林省国资委负责人在通化宾馆召集通化钢铁副总经理以上干部,宣布了建龙控股通钢集团的决定。次日早上8时,通化钢铁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传达了包括上述建龙集团控股方案的“通钢股权结构调整方案要点”――还是个“要点”还不是全部,是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