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10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18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①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15分。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