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看到三联杂志上面的一篇“猫语”的文章由感而发的。
  作者文章中写到由于作者前面的一只猫逝去后,他倒养成洁癖了,很恨灰尘、毛发。这样一件房子里没有它的容身处,尤其猫多喜欢在外面瞎逛,家里又没有它穿的拖鞋。某日他在街上走,迎面走来一只狗,穿着粉红小皮鞋,鞋需上系着蝴蝶结,他一时神经错乱,竟对那狗说起话来:“老兄,你这皮鞋什么牌子?狗不理我,一溜烟跑过去,皮鞋踩在地上。“得得”声纷至沓来,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他又提到村上春树家的猫最有派头,因为她每次生产为她接生的都是这位著名作家。“产崽时,缪斯挺起上半身,张开双腿坐着,我从后面托着她,握住她的两只前爪。猫不时回过头,以脉脉含情的眼神盯着我。”简直晕了,真是只命好的猫。还是钱钟书,他们家的猫是个小个儿,但喜欢凑热闹,像所有喜欢跟大小孩玩的小家伙,它注定会被斯负。先生“特备长竹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着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打架”。太有势力的猫了。
                  
   对于猫喜爱,我是有一个变化过程的。先前的时候,在老家我们家也养过猫,它是那种黄白两色毛其中夹杂着细条黑毛的俗称虎皮猫的那种,最好玩的是小猫的鼻头上还有一小块黑斑,每当它仰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