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饮料消费安全(北京)论坛》 暨 “保护消费知情权 促进功能饮料行业健康发展”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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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饮料消费安全(北京)论坛》
  维权网北京讯:今天(7月21日)下午,由维权网倡导发起的《功能饮料消费安全(北京)论坛》 暨 “保护消费知情权 促进功能饮料行业健康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维权网法律顾问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家成代表消费者向王老吉、红牛等八家饮料生产企业发出律师建议书,建议企业在外包装上标注适宜人群等相关警示语言。
  张家成律师表示,于今年6月1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只要是标注功能性饮料、功能性保健食品,只要是带有功能保健产品都必须得标注基本的提醒和提示语言,特别要标注出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否则的话是违法的,而且这也是生产企业的法定义务。
  论坛嘉宾孔祥印律师说:“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本意是建立在医学基础上的,如果饮料标注的适宜人群只是如红牛所标注的‘易疲劳’字样,这样的警示过于笼统,不论专业人士或普通消费者都难以做出清楚的判断,很难达到警示效应。”
  据了解,张家成律师是根据消费者的求助,从消费者购买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乐百氏脉动维生素饮料、宝矿力水特、佳得乐、尖叫运动饮料、三得利超级维体饮料、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