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乌有之乡--韩德强--
 
 
惊悉,因今年清明节于郑州紫荆山广场毛泽东塑像前纪念毛泽东主席,葛丽英、宋英两位工人同志近日被郑州公安局金水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拘留。
我认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治安事件,而是一个关系到党的性质的重大事件,也是一个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尊严的公共事件。正确处理这一事件,不仅关系到能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集中力量打击一小撮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而且对能否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特别发表下述看法。
一、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六十华诞。毛泽东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缔造者。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10周年时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始终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贺国强书记最近在会见希腊总统时说:“中国人民永远记住一句话,‘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 ”。人民群众自发地纪念毛泽东主席,可谓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对此,中央应该将此类群众自发活动放到庆祝共和国六十周年的视野中予以大力支持和鼓励,正如重庆市委、江西省委大力鼓励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