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时代,无论你打开电视,浏览电脑网站,还是收听电台翻阅报纸,甚至走在城市街头,无处不在的商品广告总在以各种方式向你推荐产品。的确,“酒香不怕巷子深”已成为过去时,市场经济下,借助偶像的力量快速提升信誉度已成为当下众多商家的首选。     明星代言广告,借助明星自身的知名度与公信力,可以迅速增加产品的美誉度,为厂家带来赚钱效益,丰厚的代言费用也使得广告代言成为众明星趋之若鹜的“掘金”捷径。但是,与此同时频发的明星“代言门”事件,使得众多代言明星陷入了道德谴责的漩涡。
    我国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法规的颁布意味着明星代言的风险成本将会激增。
    公众对明星的谴责源于最简朴的道德逻辑:一个人从社会上获得了很多,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回馈社会,更不应做危害社会公益的事。
    然而也有舆论认为,无视公德意识,代言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的明星固然可恨,但是相关监管环节的漏洞更应引起重视。打击虚假广告,营造健康诚信的消费环境,治本之策还是在于相关监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广告吹嘘、夸张、虚假之风盛行,消费者利益受损到底谁之过?明星频陷“代言门”,是监管失范还是道德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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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频陷“代言门”</STRONG>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频频出现引发明星道德形象的公众信任危机。
    日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了28商机网、U88招商网和3158等三家发布加盟连锁信息的网站,这三家网站涉嫌发布虚假信息。据报道,这些招商网站的代言人分别是范伟、王刚、张铁林,他们在代言中收取了超百万的高额代言费用。该事件的曝光立即引来公众对明星虚假代言的口伐笔诛。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