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專題報導〕告訴乃論的妨害名譽罪占用不少司法資源,卻高達七成獲不起訴,浪費檢警辦案量能。法界人士認為,要將妨害名譽罪除罪化相當困難,建議我國參考德國訴訟制度,將妨害名譽等只關乎個人法益的微罪案件,修法朝以自訴為主的方向處理,並規定提告者須繳付裁判費,以防止濫訴浪費訴訟資源。
德國的自訴… 阅读全文>>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的汽車修護技術員張惠豐,涉利用發包油罐車與氣槽車鈑金、保養、採購零件等機會,按月向業者收取回扣長達廿年,累計收賄金額逾四千萬元;基隆地檢署認定張男涉案重大,聲押獲准及查扣其帳戶內六百五十多萬元,前天又再發動一波搜索,累計已逮三家業者共七人向張行賄。… |
〔記者吳昇儒/專題報導〕妨害名譽案件若改自訴,但涉及影響國家、社會層面較大的假訊息事件,或是犯行惡質的網路霸凌等情,僅靠民眾自訴夠嗎?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陳宗豪認為,僅屬個人私益的妨害名譽,改走自訴程序沒問題,但涉及假訊息、造謠等面向案件,特別是假訊息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等公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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