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新光三越小北門店開幕,連動小北商圈,不過楊姓女子之前租小北商場攤位經營卡拉OK卻遭禁止,主張王姓房東未告知限制,請求損害賠償50萬元,但因未能提出有效證據,二審台南地方法院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