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長期在士檢偵查大樓浴廁等處裝設微型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更衣、洗澡等私密畫面,三年間偷拍廿一名女子共八十二次,高等法院今年二月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等罪判林男三年徒刑,另有一年刑期得易科罰金卅六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林顥倫判3年定讞 已…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