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一名蔡姓女子曾因製造各類噪音遭莊姓鄰居控告,法院判她賠償二十五萬元定讞,但蔡女未因此獲得教訓,多年後又密集以撞門、擊鐵、敲地等方式,四十天內製造數百次噪音,莊姓鄰居一家人再度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她毫無悔意,從重判決賠償八十萬元精神撫慰金,兩次判賠金額合計達一百零五萬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