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黃姓男子曾因酒後駕車被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去年二月十五日清晨,再度酒駕並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劉姓男子致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八年二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二月十四日晚間在桃園區友人住處飲酒,…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