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多次毒品前科的劉姓男子約定以兩萬元代價出借帳戶,幫助詐團詐騙十一名被害民眾,其中逾半民眾被以「保證獲利」等話術詐騙得手,但劉僅被高院判刑六月、併科罰金廿萬元,法界認為判刑過輕,無法遏止詐騙,刑事局提醒民眾,投資不可能「保證獲利」,勿受騙上當。 林曜辰律師認為,此案被害…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