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一名李姓男子四年前猥褻少女,法院認為他坦承犯行,如果不坐牢,努力工作回饋社會,更符合「刑期無刑」目的,判刑六月並給他緩刑三年;未料李男緩刑期間威脅另一名少女要散發其裸照,更脅迫少女自拍吃屎喝尿、把排泄物塗抹身上等噁心又違反人性尊嚴的變態照片,法官認為他還向多名女網友索求裸照,…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