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博客中我分析了邓玉娇第一种结局,综合各种公开信息来分析,总觉得作为邓玉娇辨护律师要为邓玉娇辨护来说,要争取邓玉娇构成正当防卫并不负刑事责任这个结局要面临难度较大,对公开信息分析就是没有足够有力证据来支持,当然将来在法庭上也许公开全部证据可能会出现意外结局,这个是另外一回事情。
 
邓玉娇第二种结局可能性是什么?
第二种结局
认定邓玉娇正当防卫成立但应负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妨设想一下,假如这种可能性成立,作为邓玉娇辩护律师是可以争取以情节较轻为理由,再加上此案邓玉娇系投案自首情节,这完全可以争取依法减轻处罚免除处罚,作为命案来说,依法免除处罚可能性小一些。
 
作为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罪名来说,根据此案情况来分析,也可以属于情节较轻处罚范围,对照刑法有关故意杀人处罚规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考虑到减轻处罚情节,处罚还可以再轻些。
 
就此案情况来分析,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名或许更妥当些,我仔细对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罚规定,这也要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再三仔细对照刑法有关规定,的确是这样结果,这没有情节较轻处罚规定。
 
这样处罚要比故意杀人罪名情节较轻处罚结果还要重,当然考虑到邓玉娇减轻处罚情节,这还是可以依法作出较轻处罚的。依法办案依法审案有时的确比较复杂,可无论如何我们只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