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城市道路罰金拖著不繳半年後“滾”成4倍
昨天,在高雄花店的鄭先生把1890年元錢交到銀行的時候,心裡有些後悔。去年因為超出門窗擺賣物品,他被城管罰了410元,但是一直拖著不繳,現在滯納金幾乎成了罰金的4倍。
去年7月,景曇路上的鄭先生開的這家鮮花店為了招攬生意,超出門窗擺賣物品,好幾個花籃堆在外走廊的公共用地上,佔用了城市道路。江乾區城管執法局凱旋中隊的執法隊員勸說了好幾次,但是每次說完,再過段時間花店又把花籃擺上去了。於是執法人員對鄭先生做出處罰人民幣420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
5個月過去了,鄭先生一直沒有去繳納罰款,也沒有向有關部門提起行政复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年2月,江乾區城管執法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江乾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裁定准予執行區城管執法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鄭先生在3月9日收到法院傳票後,昨天在建設銀行繳納了行政處罰連同滯納金共1890年元,足足超出了罰金的4倍。 實用網站推薦: 廢車回收 塑膠棧板 液晶アーム モニタ-アーム 美國遊學 留學代辦 婚紗攝影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