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很多人对于江苏丰县八孩母亲杨某侠的遭遇持续关注。 一周内,中国社交平台的几乎每一个朋友圈都在热议,众人谴责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平时公安局和市场监督局对于一篇文章里面出现了一个党国不喜欢的字句都会高调问责, 动辄罚款的表现大不一样。出了这样的人间惨剧,平时霸气十足的公安局, 市场监督局, 和那些党官们都不作声了。

有网友爆料, “八孩母”年少时是通过人贩头目姚氏兄弟姚战峰、姚战杰转手到了董家, 而姚氏兄弟的近亲属是徐州公安局某派出所副所长的官员, 背后还另有现在已经是厅级的官员。 在1985年至2000年, 徐州有超过4百名公职人员参与贩卖人口, 而这些人当中有的已高升厅级官”


一个在当时党的政策是一个家庭只准许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下, 一个普通低收入的家庭能够养8个孩子, 不受村支书、村党支部的惩罚是很难说通的。 有人们说村里的干部参与迫害、强奸杨某侠而导致其妻子大闹, 这个讲法值得进一步调查。


徐州8孩母亲被拐卖的人间惨剧遭众人谴责, 党官装聋作哑 相关图片

湖南一名律师向徐州当局提出十个问题,质疑官方说法的真实性,也有律师希望当局启动追责程序。


江苏徐州丰县疑似常年受虐待精神异常的8孩母亲遭锁链控制,相关视频震惊海内外,官方在十天内发出三次通报,但每次版本的解释都不同。 网民纷纷质疑当局遮遮掩掩、装聋作哑,意图掩盖法律责任。 数天内,网民的谴责声浪遍及各个社交平台。 网民"闫小坏"在视频中说:


“关于‘锁链女’徐州发布第一次通告:本地女(杨某侠),第二次通告里,被董某(董志民)收留,昨天( 7 日)晚上又发布第三次通报叫小花梅,当初嫁到云南本地,离婚后,父母拜托同村好心人带到江苏治病,顺便找个好心人嫁了,途中小花梅与好心人走散。 我不仅概括,这个女人真幸运,遇到的全是大善人。


这个女人也真倒霉,遇到这么多好心人,还是落得脖子上套锁链,冬天没棉衣,牙齿还掉了好几颗。”


网民"闫小坏"质问徐州当局,小花梅是姓“小”吗? 如果从小走失也就罢了,但毕竟她在云南结过婚,总要有个姓氏名谁吧。 有网民评论道,"你政府以为我们都睡了,其实大家都醒着呢。 ”


北京律师:启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程序


北京律师莫少平周三(9日)表示,官方的调查报告内容,前后不一致:


“第一,官方的三份通报确实是前后不一、疑点重重;第二,按照现在的科技水平要查明事实真相并非难事;第三,应该启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程序,否则此事就没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本周二(8日)傍晚,《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亦发文,指徐州"八孩妈"案情通报中提到的那个桑某某就是“人贩子”。 贴文写道,她本人对"人贩子"缺乏概念,她八成在小花梅(杨某侠)的事情上收了“好处费”,但不会觉得自己作恶了。 徐州通报中说了一些细节,包括她带小花梅坐火车去江苏,是为了给小花梅治病,"找个好人家嫁了",到达江苏后却让小花梅"走失"了,而且她既不报警也不通知小花梅家人,这些情节与人贩子很像,高度可疑。


湖南律师阳曙光通过视频向徐州官方提出十个问题,包括为何至今仍然不公布铁链锁人、杨某侠的出生年月。 网上说,杨某侠出生于1984年,而官方说杨某侠1994年才第一次结婚,1994年杨某侠才10岁,怎么结婚? 另外,结婚登记时有详细地址,为何没有杨某侠真实姓名和出生年月? 他说:"为什么不能对铁链女和她的亲属做DNA鉴定,为什么不敢让媒体公开采访铁链女? (董志民)和精神病人生育8个小孩属于强奸罪,为什么不对强奸嫌疑人刑事立案? ”


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铁链女杨某侠极可能是被拐卖到江苏徐州,事主遭到禁锢并生下8个子女。 专家认为,中国《刑法》中对拐卖妇女行为的处罚太轻。 熟悉中国刑法的江苏宜兴评论人士张建平对本台说,丰县八孩母亲事件带出中国的法律问题:


“丰县这次事件实际上是一个法律事件。 中国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还有妇女权益公约。 发生此事后,政府、公安都在忽悠社会、忽悠公众。 这样你很难让这个国家走向法治。”


中国对贩卖妇女的刑法很荒唐, 很非法


西安公民杨海在视频中表示,拐卖妇女儿童事件时有发生。 他说:“这是为什么呢,在中国,贩卖妇女,贩卖儿童的处罚太轻,现在对贩卖儿童的处罚严重了一些,但是对贩卖妇女的刑法很轻,没有震慑力。 ”


杨海认为,因加重对贩卖妇女的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与儿童,除非情节特别严重,一般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1997年刑法增订"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另外还加上一则例外条款:收买妇女儿童若无虐待情节并且不阻碍解救者,可以"从轻处罚"或"不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