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国内外强烈关注, 引起民间广泛愤怒的江苏徐州“八孩母亲事件”出现新进展。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周四发布通告说,董志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忠两人涉嫌拐卖妇女罪,这三个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明确说明他们是否已被拘留或逮捕。 在海内外人们的高度关注下,众多同情受害母亲的热心人站出来发声批评当地政府和警察的不作为, 很可能参与其中。 许多人发声, 揭露徐州当地政府在几次公告中明显袒护犯罪人, 企图用“不构成犯罪”的说法蒙混过关。 事情终于取得了一点实质性进展,徐州当局终于对涉嫌参与拐卖妇女、虐待妇女的罪犯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着实让人见识到了表达出来的民意力量。 在一月底“八孩母亲”被铁链拴在一间土屋里的视频曝光后,当地政府第四次发布事件通报。在三天前发布的一份通报中,当局表示这位女子杨某侠原名小花梅,是云南省福贡县亚古村人。据当地人回忆,她1994年出嫁,1996年离婚后回到老家,当时已经表现出言行异常。她的亲属透露,当时已嫁给江苏省东海县人时某的同村人桑某把她带到江苏治病,小花梅在到达东海县后走失,桑某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小花梅家人。 20几年前的一个十几岁漂亮女孩子被人贩子拐卖给了一个贫穷的男子,被殴打逼婚后生育了八个孩子的母亲杨某侠, 长期被虐待成了几乎震惊全球的人间惨案,引起了国内大众和海外众多人们的愤怒, 其关注程度不亚于正在进行中的北京冬季奥运会。 从官方的最新通报可以看出,桑某妞和时某忠两人很可能就是不少网友高度怀疑的“人贩子”。 笔名“江淳”的江苏南京独立撰稿人周四晚间表示,几位当事人被控制表明这起事件正向积极的一面发展。他说,众多网民从春节前就开始关注此事,其热度时至今日一直不减。 “大部分网友的意见就是要追查到底,因为光解救她一个人是不够的,而且要追究一些政府官员的责任,包括在超生、非法登记结婚、造假等多个问题上。” 很多中国人也在网络上呼吁当局顺藤摸瓜,追究地方官员的责任。有人说:“还要查一查哪些干部失职渎职!” 还有人表示,官方发布的好几份公告自相矛盾,感觉像是个“超级大的犯罪团伙”在敷衍群众。 而徐州市本周发布的两份通告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杨某侠极有可能是被拐卖到当地的,先是提到同村人桑某在她走失后表现异常低调,再到后来指控桑某及其丈夫涉嫌拐卖妇女,但这仍然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 江淳说,此事仍然存在很多疑点,很可能会牵出一连串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负责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也有问题,当局此前通报这名女子精神有问题,那么照理说她是不能登记结婚的。另外,当时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还没有放开二胎,她却生了那么多孩子,不知道当地是怎么处理的,计生工作人员当然也有责任。” 事发地徐州市丰县县委宣传部1月28日发布第一份通告说,杨某侠与当地人董某民在1998年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丰县联合调查组两天后又发通告说,杨某侠是1998年在当地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收留的,此后一直与董某民生活,但警方近年来在调查她的身份时并未发现拐卖行为。 而徐州市本周发布的两份通告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杨某侠极有可能是被拐卖到当地的,先是提到同村人桑某在她走失后表现异常低调,再到后来指控桑某及其丈夫涉嫌拐卖妇女,但这仍然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 只是冰山一角? 有迹象表明,杨某侠的遭遇在当地并不是个案。网传的另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子趴在地上不断摇动自己的头,嘴里还不停发出“嗷嗷”的声音。中国前调查记者邓飞上周引述不具名的消息来源披露,此人与杨某侠住在同一个村,她上月底被送到了当地精神病院,也在接受治疗。据悉,市县两级政府在除夕当天共派出了上百人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丰县当时表示会首先调查这两名女子的情况,并将在全县进行排查。 “八孩母亲事件”发生后,中国人口贩卖现象再度引发国际舆论强烈关注,而徐州也被推向了风口浪尖。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大陆作家谢致红和贾鲁生在一份题为《古老的罪恶》的调查报告中引述官方数据说,仅1986年到1989年三年间,就有近五万名女子被拐卖到徐州,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三岁。其中,铜山县的一个村子几年内多了两百多人,她们几乎都是从云贵川三省被拐卖来的妇女。 几十年过去了,徐州又曝出疑似拐卖妇女事件,而当事人还受到了非人虐待,不免让人担心这个社会顽疾在中国从未走远,而杨某侠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 关注中国人权的旅美异议人士吕京花指出,在社会的高度关注下,此事终于取得了实质进展,着实让人见识到了民意的力量。 “这件事其实并没有牵扯到很多人的自身利益。对于一些城里人或知识分子来说,这不一定影响到了他们的个人生活,但他们是在为社会发声,在这件事上表现得的确很棒。” 由于杨某侠正在接受住院治疗,而董某民已被警方控制,官方最新通报指出,当地妇联的志愿者和村镇干部正在照顾他们家的老人和孩子,当局还将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确定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周三发布了“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情况通报,除了处分了十多名地方官员外, 并没有人被判刑, 被送交法院。 然而, 网友自发的调查已经发现自称是杨某霞丈夫、家里有8个孩子的涉案人员董志民居然是“未婚” 身份。 仅这一条, 就可以指控董志民多项犯罪行为: 强奸罪、违法监禁罪。杨某霞在被蹂躏过程中还遭受了被拔牙的惨痛酷刑, 这法院的法官应该可以对此犯罪行为另外定罪。 江苏省调查组所做的行政处分远远没有回答许许多多中国人们提出来的质问, 远不能打消公众的强烈质疑。据网络消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山东大学的八百多名校友当天联名呼吁当局公布形成这份通报的相关信息。 网传的这份公开信写道,这几所大学的校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江苏省政府公布“铁链女调查报告”形成的信息。 官方的最新通报说,经过多轮DNA检验比对,警方认定“八孩母亲”杨某侠就是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小花梅,她1998年被拐卖到徐州后与董志民结婚,此后生育了八名子女。铁链女李縈的亲叔叔李大成, 认为杨某霞就是当年被拐走的李縈。 而警方却拒绝了杨某霞亲叔叔李大成的请求公开探望铁链女,和做当面DNA检验的实名申请。 徐州居民李女士表示,虽然江苏省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但是徐州人贩子犯罪集团的真相尚未揭开。她表示:“太恶劣了,拐卖妇女儿童,把女人当利益链的工具,此事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宁,女性的安全。此事的背后掩盖的内幕太深了,他们都是犯罪集团成员。” 徐州丰县八孩“铁链女”事件被两会代表朱征夫委员提及, 清楚地表明妇女和儿童是弱势群体, 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有网民从丰县有关部门获得的资料显示,锁链女的“丈夫”董志民婚姻状况为“未婚”。官方早前通报指民政部办理结婚。江苏省调查组最新的通报称,办理结婚证的村官和镇民政事务官员错写了杨某侠的姓名等资料。 |
国内很多人对于江苏丰县八孩母亲杨某侠的遭遇持续关注。 一周内,中国社交平台的几乎每一个朋友圈都在热议,众人谴责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平时公安局和市场监督局对于一篇文章里面出现了一个党国不喜欢的字句都会高调问责, 动辄罚款的表现大不一样。出了这样的人间惨剧,平时霸气十足的公安局, 市场监督局, 和那些党官们都不作声了。 一个在当时党的政策是一个家庭只准许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下, 一个普通低收入的家庭能够养8个孩子, 不受村支书、村党支部的惩罚是很难说通的。 有人们说村里的干部参与迫害、强奸杨某侠而导致其妻子大闹, 这个讲法值得进一步调查。
江苏徐州丰县疑似常年受虐待精神异常的8孩母亲遭锁链控制,相关视频震惊海内外,官方在十天内发出三次通报,但每次版本的解释都不同。 网民纷纷质疑当局遮遮掩掩、装聋作哑,意图掩盖法律责任。 数天内,网民的谴责声浪遍及各个社交平台。 网民"闫小坏"在视频中说: “关于‘锁链女’徐州发布第一次通告:本地女(杨某侠),第二次通告里,被董某(董志民)收留,昨天( 7 日)晚上又发布第三次通报叫小花梅,当初嫁到云南本地,离婚后,父母拜托同村好心人带到江苏治病,顺便找个好心人嫁了,途中小花梅与好心人走散。 我不仅概括,这个女人真幸运,遇到的全是大善人。 这个女人也真倒霉,遇到这么多好心人,还是落得脖子上套锁链,冬天没棉衣,牙齿还掉了好几颗。” 网民"闫小坏"质问徐州当局,小花梅是姓“小”吗? 如果从小走失也就罢了,但毕竟她在云南结过婚,总要有个姓氏名谁吧。 有网民评论道,"你政府以为我们都睡了,其实大家都醒着呢。 ” 北京律师:启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程序 北京律师莫少平周三(9日)表示,官方的调查报告内容,前后不一致: “第一,官方的三份通报确实是前后不一、疑点重重;第二,按照现在的科技水平要查明事实真相并非难事;第三,应该启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程序,否则此事就没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本周二(8日)傍晚,《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亦发文,指徐州"八孩妈"案情通报中提到的那个桑某某就是“人贩子”。 贴文写道,她本人对"人贩子"缺乏概念,她八成在小花梅(杨某侠)的事情上收了“好处费”,但不会觉得自己作恶了。 徐州通报中说了一些细节,包括她带小花梅坐火车去江苏,是为了给小花梅治病,"找个好人家嫁了",到达江苏后却让小花梅"走失"了,而且她既不报警也不通知小花梅家人,这些情节与人贩子很像,高度可疑。 湖南律师阳曙光通过视频向徐州官方提出十个问题,包括为何至今仍然不公布铁链锁人、杨某侠的出生年月。 网上说,杨某侠出生于1984年,而官方说杨某侠1994年才第一次结婚,1994年杨某侠才10岁,怎么结婚? 另外,结婚登记时有详细地址,为何没有杨某侠真实姓名和出生年月? 他说:"为什么不能对铁链女和她的亲属做DNA鉴定,为什么不敢让媒体公开采访铁链女? (董志民)和精神病人生育8个小孩属于强奸罪,为什么不对强奸嫌疑人刑事立案? ” 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铁链女杨某侠极可能是被拐卖到江苏徐州,事主遭到禁锢并生下8个子女。 专家认为,中国《刑法》中对拐卖妇女行为的处罚太轻。 熟悉中国刑法的江苏宜兴评论人士张建平对本台说,丰县八孩母亲事件带出中国的法律问题: “丰县这次事件实际上是一个法律事件。 中国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还有妇女权益公约。 发生此事后,政府、公安都在忽悠社会、忽悠公众。 这样你很难让这个国家走向法治。” 中国对贩卖妇女的刑法很荒唐, 很非法 西安公民杨海在视频中表示,拐卖妇女儿童事件时有发生。 他说:“这是为什么呢,在中国,贩卖妇女,贩卖儿童的处罚太轻,现在对贩卖儿童的处罚严重了一些,但是对贩卖妇女的刑法很轻,没有震慑力。 ” 杨海认为,因加重对贩卖妇女的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与儿童,除非情节特别严重,一般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1997年刑法增订"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另外还加上一则例外条款:收买妇女儿童若无虐待情节并且不阻碍解救者,可以"从轻处罚"或"不追究刑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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