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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8年8月份加拿大联邦政府近日宣布,将于9月2日实施修订后的《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该议案修改的内容涉及9条14款,此举将对加拿大的省提名项目(PNP),包括爱德华王子岛(PEI)、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诺瓦斯高莎省(NovaScotia)项目等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移民申请人只需要投资40万加币甚至更低,就可以全家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新政实施后,这笔投资额将不得低于100万加币。 修改的主要条款为: 1. 如果被提名人有以下情况,将不会被收受为合格的申请人:该外国人的提名是基于该外国人资金的规定;该外国人有意参与或已参与了与移民相关联的投资计划,该策略或计划的目的之一是加速加拿大移民;该策略或计划的推动者的目的之一是集资;有关该策略或计划所签署的协议或操作之首要目的是利用法规之相关条款而获取身份或特免权。 2. 申请人提供的投资必须到提名的省份里,而不能投资到仅仅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的项目上(如利息、分红和资本收益等);申请人投资到已有企业或将成立的企业,必须满足:(1)申请人持有33.33%或以上的股份,或者拥有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价值不低于一百万加币;(2)申请人将在提名其的省份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管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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