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6月1日起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对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类外籍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期限最长为一年或两年的居留许可。观察人士指出,此项新举措的受益人主要为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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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计显示,自“扩大居留许可签发对象”新政实施至今,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获得有效期最长两年居留许可的达293人,他们在有效期内出入中国将不再受次数限制。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政策与先前政策的不同和便利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居留许可种类增加。按照现行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为来华任职、就业的外国人、常驻外国记者及其随行家属,来华留学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种类和期限的居留许可。此次又增加五类人员可以签发居留许可。

二是居留期限有所延长,入出境次数没有限制。6月1日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上述5类人员申请在华停留时,只可以签发相应期限和次数的探亲签证,到期前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加签,期限短、次数少。6月1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相应种类和期限的居留许可。持有居留许可的人员,可以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和在华居留。同时,对其中一部分60周岁以上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还可以签发两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三是首次增加来华赡养老人的人员。对这类人员以往签发签证的有效期限较短,对入出境次数和停留期限都有一定限制,此次给予了进一步放宽。

谈及此次政策出台的原因及背景,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出国数量日益增多,其中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加入外国国籍,一些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情况也日益增多。

近年来,上述人员取得外国国籍后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该负责人介绍,按照之前规定,上述人员中大部分可以申请探亲类签证在华停留,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其中大部分获得签证后均在华停留超过一年,而且大部分是外籍华人。

他表示,为满足上述人员的新需求,为其提供入出境和居留便利,公安部决定从6月1日起,对5类人员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这5类可以拿到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分别为:

中国公民和居留在中国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年满60周岁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外籍配偶;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