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子死磕之二:荒唐的审判(2009-07-10 23:54:05)</SPAN>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d9101c0100duio.html~type=v5_one&label=rela_nextarticle </SPAN> 爱的门8</SPAN> 法律 证人 案子 原告 邓玉娇 湖北  a、
邓玉娇案一审过程让人感到滑稽离奇,整个审判过程居然没有案发当事人出庭作证,那个被刺伤的官员没有出庭,梦幻城工作人员也没有出庭,一个轰动全国的刺人案件审理竟然没有当事证人出庭,多么滑稽多么离奇?是担心证人说出真相?还是担心审判出现意外?
显然,巴东司法机构希望按照自己设计安排尽快宣判结果。
邓玉娇的判决结果让全国关心邓玉娇案的民众哭笑不得,邓玉娇有罪但获得免刑,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两个完全矛盾向背的行为被当地司法机构固定在同一个审判理由中,是中国法律可以随意拼凑?还是邓玉娇必须加罪?
b、
纵观报道审判的全部内容,一如吉安事前多次所指,并无一个被伤被亡的原告或其家属出庭,甚至没有一个原告的证人出庭。
试问,既然湖北警方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邓玉娇的刑事责任,且确有人在本案中遭受伤亡,面对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法庭怎么可以在既无原告,且无原告证人的情况下开庭并作出判决,草草收场,这岂非荒唐如儿戏一般?堂堂法庭上演如此荒腔走板的滑稽戏,究竟是要演给谁看?或法庭究竟为什么非要作如此荒谬的表演不可?
吉安对本安的判决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很简单,邓玉娇原本无罪,而判决的前提,已经置邓玉娇为“故意伤害罪”,这,是湖北官方对原本的受害人邓玉娇的“欲加之罪”,而所谓的判决“免除处罚”,其实只是这纸糊般地脆弱的欲加之罪根本站不住脚的必然结果。
本案如此荒唐地立案,如此荒唐地起诉,如此荒唐地审判,如此荒唐地判决,古今中外,湖北一例,当世一绝。
此案,此起诉,此审判,此判决,若不能彻底推翻,中国司法还有何颜面可言?
摘自:唐可西里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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