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从西溪辗转进城,又见八佳的老板,寒。 现场给他把橱窗上的字排出来,总算满意。但他说要看到成品,还要我们把他的窗上的旧字擦掉, 再把新字贴上去,反正他要看到成品再考虑付钱。两米高的橱窗诶,两个女生,把我们当纯劳力, 不能接受。并非看轻低层次的工作,但讨厌老板口口声声广告公司多么多么专业,却理所当然地把 我们看做廉价苦力。 后来去附近的打印店问过后,感觉非常之讽刺,这类工作一般的打印店就可以做,1毛5一公分的材 料费,帮忙贴的话,再加20块钱,排 阅读全文>> |
原以为下午才是花冲公园里市场最热闹的时间,去了才发现只有寥寥的几个摊位。却也不乏可爱的狗宝宝们。 漂亮的萨摩伸出粉红的小舌头舔我的手背。三个月大的鹿娃娃脑袋上面细微的血管清晰可见,象刚出生的老鼠,不敢伸手触碰。两只成犬,一只罗威纳,一只萨摩爸爸,很在意地狂叫着。笼子里应该有他们的后代。看过的《藏獒》II里,獒爸爸为了从人类那里夺回孩子,竟把小獒咬死吃到肚子里。于他,这样才是安全的吧?战争在面前时,给孩子一个温暖的永恒。 可是我找不到你的眼神。 远远地看见一只哈士奇,毛色象你,个头也象你。走近了才发现他的眼是浅浅的蓝色,胆怯地泛着凶狠的光。他们都没有你那样温柔的好奇的眼神。 再没有哪只小狗,能象哈雷一样,好脾气地容忍我搂紧了脖子,再把他揉成各种形状。 当然我也要当心,不能让你随便咬我。我假装凶狠地把手指送到你嘴里,告诉你“咬啊!咬啊”,你轻蔑地看我,把头转到一边。你心里一定是在想:你少来找打我的理由了! 大笼子空了一个星期了。我还是经常能闻到你的气味。 早晨下楼看到楼下不喜欢你的那家男主人,我甚至会恨他对你的不友好,怀疑那是一个诅咒。 我没有第一时间告诉L曼,因为我怕她会打电话。我知道她一定会打电话,一定会来安抚我,重新让我回忆并怀念你。我害怕与人分享这样的心情经历,害怕由别人开头,再接触到与你有关的任何记忆。 但她还是主动问起了你。 没有接触到你的人们,都在我的语言叙述里把你当成了好朋友,爱着了你。 爸爸不懂我心里是怎样地想你,他以为我需要另一只小狗来替代我空空的日子。可是,你的眼神,哪一只小狗能来替代呢?怎么可能替代。 |
邓玉娇案子死磕之二:荒唐的审判(2009-07-10 23:54:05)</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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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门8</SPAN>
法律 证人 案子 原告 邓玉娇 湖北
a、 邓玉娇案一审过程让人感到滑稽离奇,整个审判过程居然没有案发当事人出庭作证,那个被刺伤的官员没有出庭,梦幻城工作人员也没有出庭,一个轰动全国的刺人案件审理竟然没有当事证人出庭,多么滑稽多么离奇?是担心证人说出真相?还是担心审判出现意外? 显然,巴东司法机构希望按照自己设计安排尽快宣判结果。 邓玉娇的判决结果让全国关心邓玉娇案的民众哭笑不得,邓玉娇有罪但获得免刑,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两个完全矛盾向背的行为被当地司法机构固定在同一个审判理由中,是中国法律可以随意拼凑?还是邓玉娇必须加罪? b、 纵观报道审判的全部内容,一如吉安事前多次所指,并无一个被伤被亡的原告或其家属出庭,甚至没有一个原告的证人出庭。 试问,既然湖北警方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邓玉娇的刑事责任,且确有人在本案中遭受伤亡,面对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法庭怎么可以在既无原告,且无原告证人的情况下开庭并作出判决,草草收场,这岂非荒唐如儿戏一般?堂堂法庭上演如此荒腔走板的滑稽戏,究竟是要演给谁看?或法庭究竟为什么非要作如此荒谬的表演不可? 吉安对本安的判决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很简单,邓玉娇原本无罪,而判决的前提,已经置邓玉娇为“故意伤害罪”,这,是湖北官方对原本的受害人邓玉娇的“欲加之罪”,而所谓的判决“免除处罚”,其实只是这纸糊般地脆弱的欲加之罪根本站不住脚的必然结果。 本案如此荒唐地立案,如此荒唐地起诉,如此荒唐地审判,如此荒唐地判决,古今中外,湖北一例,当世一绝。 此案,此起诉,此审判,此判决,若不能彻底推翻,中国司法还有何颜面可言? 摘自:唐可西里的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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