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由男人和女人组成。为爱情也好,为婚姻也好,融爱情,婚姻一体更好,总之,男人与女人组成了一个家庭,谁都愿意自己的生活幸福快乐。 男人:可以没有奔驰,但你有脚,你可以带着老婆孩子郊游一次,或者哪怕是在公园散步,摘朵野花插在头上,你的妻儿同样会笑得开心。 你可以没有很多钱带妻儿去五星级酒店吃龙虾鲍鱼,但你有手,可以为他们早起前煎几个荷包蛋当早餐,他们或许吃得也很香。 你可以没有钻戒、金项链来表达爱情,但是你应该有10元人民币,在平常的日子里买一朵便宜的玫瑰,来满足女人的感性、浪漫的情怀。 你可以没本事让孩子到贵族小学、中学就读,但你可以利用你的空闲,带孩子到书店 阅读全文>> |
((一))加拿大人合法妻子因冤案在中国受残害,举报无门急 求国际援助!!!我要尊严和名誉,别再残害我! 一、真实资料: 求助人:加拿大人合法妻子,孙某 英文教师 联系电话:13315352166 有真实录音证明 求助人爱人:加拿大人 宋某 药剂师 加拿大人合法妻子被李某诬告,与丈夫远隔重洋分居近一年半,并被李某朋友殴打致伤,而且现在仍然被恶意诉讼,举报无门,请求国际援助! 二、事情经过: 2007年12月14日,我与加拿大人宋某从谈恋爱走进结婚的殿堂。原定08年6月移民加拿大与丈夫团聚。但07年11月李某(李志贞 职工 秦皇岛市开发区旭硝子公司 电话 8018318 )恶意诉讼使我被滞留国内,与丈夫无法团聚。李某因额财产萌生骗意,不料被我识破,我结婚后,李某仍然纠缠。 而后遇到了善良的加拿大籍华人宋某,并且彼此深爱,年底飞回国内办理结婚,而且婚礼很美好,甜蜜。 可李某又在我 |
那还是在2002年的夏天,按照学校要求,我去了老家一个城区法院实习,法院政工科长大笔一挥,将我打发到法院立案庭。在那里,除了练就一身给案卷打孔穿线的本领外,每天所能接触到的,就只有立案庭的两位工作人员(均为女性)与当事人之间就材料是否齐全以及诉讼费是否合理问题喋喋不休,尽管如此,这段不到1个月的“司法实践”还是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深刻甚至持久的影响——因为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当中,离婚案件占据了相当可观的份额(据最高法院统计数据,离婚案件占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三成),近年多达?件),对于一个尚未踏入社会的未婚青年来说,这段经历足于让人对婚姻产生某种恐惧,甚至给一个人的人生观抹上灰色的一笔。</SPAN>
</SPAN> 言归正传,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座“围城”,那么,实在是进城容易出城难。</SPAN> 要想进城实在是太容易了——至少在法律层面是如此。按照《婚姻法》法律规定,</SPAN>男</SPAN>子满</SPAN>二十二周岁,女</SPAN>子满</SPAN>二十周岁</SPAN>,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不属于</SPAN>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SPAN>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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