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在2002年的夏天,按照学校要求,我去了老家一个城区法院实习,法院政工科长大笔一挥,将我打发到法院立案庭。在那里,除了练就一身给案卷打孔穿线的本领外,每天所能接触到的,就只有立案庭的两位工作人员(均为女性)与当事人之间就材料是否齐全以及诉讼费是否合理问题喋喋不休,尽管如此,这段不到1个月的“司法实践”还是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深刻甚至持久的影响——因为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当中,离婚案件占据了相当可观的份额(据最高法院统计数据,离婚案件占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三成),近年多达?件),对于一个尚未踏入社会的未婚青年来说,这段经历足于让人对婚姻产生某种恐惧,甚至给一个人的人生观抹上灰色的一笔。</SPAN>
</SPAN> 言归正传,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座“围城”,那么,实在是进城容易出城难。</SPAN> 要想进城实在是太容易了——至少在法律层面是如此。按照《婚姻法》法律规定,</SPAN>男</SPAN>子满</SPAN>二十二周岁,女</SPAN>子满</SPAN>二十周岁</SPAN>,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不属于</SPAN>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SPAN>即可。</SPAN> 如果要想出城,大多数情况下就没有这么容易了。</SPAN> 一般说来,出城的路有三条:</SPAN> 一、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恢复自由身,这算是出城的一条“捷径”。</SPAN> 二、因出现某种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自动解除或可以单方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SPAN> (1)配偶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SPAN> (2)夫妻一方</SPAN>下落不明满四年的</SPAN>或者</SPAN>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SPAN>,另一方</SPAN>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SPAN>死亡,经法院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解除。(但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且另一方未再婚的,婚姻关系恢复)</SPAN> 三、诉讼离婚。</SPAN>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自愿离婚,也未出现配偶死亡或宣告死亡等法定事由的,那么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SPAN> 《婚姻法》</SPAN>第</SPAN>三十二</SPAN>条</SPAN>规定:“</SPA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SPAN>”</SPAN> </SPAN>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SPAN> </SPAN>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SPAN> 按照法律规定,走出婚姻这座围城的</SPAN>门槛很低,只要符合“</SPAN>感情确已破裂</SPAN>”这一条件即可。但是,夫妻“</SPAN>感情确已破裂</SPAN>”实在是一个让人挠破头的千古难题,有的夫妻吵闹不休、动不动老拳相向,甚至于发生流血事件后依然能够白头老头的,因此很难有一个统一标准。最高法院为了解决这个难题,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定如果出现一下现象,一般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9)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1)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2)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3)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4)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等。如果具备以上情形一般会得到法院离婚的支持,</SPAN> 此外,法律为保护军人、怀孕的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对提起离婚诉讼还有禁止性规定:(1)</SPAN>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SPAN>,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SPAN>。</SPAN>(2)</SPAN>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SPAN>。</SPAN> 阅读全文>> |
世界由男人和女人组成。为爱情也好,为婚姻也好,融爱情,婚姻一体更好,总之,男人与女人组成了一个家庭,谁都愿意自己的生活幸福快乐。 男人:可以没有奔驰,但你有脚,你可以带着老婆孩子郊游一次,或者哪怕是在公园散步,摘朵野花插在头上,你的妻儿同样会笑得开心。 你可以没有很多钱带妻儿去五星级酒店吃龙虾鲍鱼,但你有手,可以为他们早起前煎几个荷包蛋当早餐,他们或许吃得也很香。 你可以没有钻戒、金项链来表达爱情,但是你应该有10元人民币,在平常的日子里买一朵便宜的玫瑰,来满足女人的感性、浪漫的情怀。 你可以没本事让孩子到贵族小学、中学就读,但你可以利用你的空闲,带孩子到书店去阅读,孩子同样也可以吸取知识。 你可以没有豪华五星级的家,但你可以拖地、擦窗、抹桌,把家收拾得整洁,你可以没钱给妻子买高档的时装,但当妻子没空你会代她洗衣服时,她也会觉得快乐。 人的能力虽然有大小之分,但在已有的经济条件下用心去制造一点快乐,对每个男人并不难办。 女 |
1.不要为了寂寞去恋爱,时间是个魔鬼,天长日久,如果你是个多情的人,即使不爱对方,到时候也会产生感情,到最后你怎么办? 2.不要为了负责而去结婚。要知道,不爱对方却和对方结婚是最不负责的。即使当时让对方很伤心,但是总比让他几年甚至一辈子伤心强。 3.不管多大多老,不管家人朋友怎么催,都不要随便对待婚姻,婚姻不是打牌,重新洗牌要付出巨大代价。 4.感情的事基本上没有谁对谁错,他(她)要离开你,总是你有什么地方不能令他满足,回头想想过去在一起的日子,总是美好的。当然,卑劣的感情骗子也有,他们的花言巧语完全是为了骗取对方和自己上床,这样的人还是极少数。 5.和一个生活习惯有很多差异的人恋爱不要紧,结婚要慎重,想想你是否可以长久忍受彼此的不同。 6.有人说恋爱要找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要找喜欢自己的人,都是片面的。恋人不喜欢自己有什么可恋的?老婆自己不喜欢怎么过一辈子? 7.真爱一个人,就要尽量让他开心,他开心了你就会开心,那么双方就有激情了。 8.在要求对方必须是处女的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处男,如果是,你可以,如果不是,你凭什么? 9.不要随便和别人上床,否则将来遇到一个真爱但他洁身自好有原则的男人,你会后悔当 |
© 2024 Jinba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金海湾。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