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专电(记者 邹伟、贾楠)公安部17日正式公布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新规定,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报,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公安部交管局对此表示,驾驶人的身体条件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