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我们中国古代的孔圣人曾经这么说过:“知 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这句话的意思大体就是,知晓或者说大体了解一件事情的人,他在这个事情上能达到的层次不如喜好这个事情的人,而喜好 这个事情的人在这个事情的成就,是不能达到把这个事情当做乐趣的人所到达的层次的。这句话,经过几千年的印证,已经是一个真理了,各个行业都是这个定律, 无一例外。而我们这篇文章所要讲的T-Mac,麦蒂,就是把篮球作为乐趣的典型。
。。</SPAN>NBA就是一个小的社会,里面的人物也是 形形色色,有些人是把篮球作为赚钱的工具的,比如大本,比如鲍文,比如巴蒂尔,等等,这些人的表现,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他们在场下,除了工作时间,几乎 不打篮球的,他们之所以研究篮球,研究防守,是为了保住饭碗,让自己赚的更多,来保障自己优越的工作。很多球星在职业生涯的晚期,往往在签最后的一纸合同 之前,会卖命的打一个赛季,然后获得一个优越的合同,之后就不再努力打球了,甚至宁可不上场。比如温.贝克,比如“雨人”肖恩 坎普。而有些人,是因为自身的性格,比较好胜,所以最后会进入NBA,甚至会成为球星,这类人就算不打篮球,在别的行业工作,也往往可以成为佼佼者,而这 其中也有些人,会因为好胜的性格而慢慢的越来越喜爱这项运动,这叫做“干一行爱一行”,比如科比和乔丹。
。。</SPAN>先说科比,他从小在意大利长大,那边是足 球环境为主,所以,他从小没少踢足球,不过他爸爸是前NBA球员,所以他自己本身也对篮球有些兴趣。不过早期他玩篮球不算多,然后在初高中时期,他开始长 身高,他的发展路线开始慢慢露出端倪,他的身高让他有了进入NBA的资本,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他做了那件很著名的事,给他的同学每个人都签名,说让他们保 存,将来他一定会成为NBA球星的。而从这件事看心态,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科比,羡慕的更多的是NBA球星身上的镁光灯,那种高高在上的众星捧月的待 遇,他喜欢出类拔萃,他也喜欢胜出,所以,他会进入NBA,他是带着要成为球星的功利心进来的。而在进入NBA以后,他很着急的想要证明自己,迅速成功, 想把乔丹拉下王位,可惜的是乔丹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当时的科比差的太远,于是98年的全明星赛,成了科比的一个转折点,他在这次全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