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案的审理中,旅行社提供复印传真件证明其与王某有旅游合同关系,希望法院判令王某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对此,王某提出该复印件中的签名及“已确认”字迹非其所写,双方未签订合同。该传真复印件中无传真电话显示,旅行社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曾签过合同, 严重影响公司与商场项目运作 没穿工作服被开除。最终,法院不予采信,判决赵某的继承人支付旅行社损失5万余元。
事件三 意外伤害诉讼难点不少
事件二 一纸传真不算签过合同 北京旅游
本市一中院审结过这样一个案件。事情发生在两年前的10月,本市蓟县某农家院旅游区,一辆牛车脱套,6名北京游客全部受伤。此事件中,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几名游客先是由北京一家旅行社带来蓟县,吃住在王某经营的小木屋,又在游玩过程中租用了赵某的牛车代步。在诉讼过程中,赵某去世,又涉及到继承的问题。旅行社先行赔付游客后,向谁追偿成了问题。
经多次交涉,全额退了张先生的摄录机款。刘女士将表和单据交给导游,可香港商店称,表有磨损,要她承担40%磨损费和4%刷卡手续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