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保险和
商业保险的“相辅相成”   □宋璐璐 宋铁
  
  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各自“与时俱进”的同时,推进二者之间的“相辅相成”应当成为当下保险业的共同奋斗目标。
  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构成,具有保障性、法定性、互济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从功能上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体系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作为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还存在诸多难以在短时间解决的问题:有效覆盖面较窄、保障人群范围有限;老龄化提前到来,存在基金支付危机;社保资金投资运营渠道较少,资金收益不高;资金安全性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等问题仍然存在。
  作为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建设中具有多年累积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