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更新博客啦,而每次都是去其他博友家串门.欣赏其华丽的文章留下自己的脚印,而自己的窝都已经杂草丛生了,已经有好几位好心的博友总在"抗议":"刚更新啦!想想也是哦,是应该更新了,再不更新的话太对不起我那些亲爱的博友们啦...眼看六月即将离我们远去,七月的脚步随即向我们走来,在即将结束的六月应该留下些印记滴.. 还记得某天晚上看凤凰卫视"鲁豫有约"---说出你的故事,专访"钢琴神童"--郎郎--我为比赛狂.在他风趣幽默 阅读全文>> |
青浦一三十二岁女子因感情问题,点燃煤气引起爆炸欲轻生,将所住的四楼炸空,致使五楼悬空,三楼部分损毁,目前还不清楚伤亡情况。 ...阅读全文>> |
“馒头血案”之后,互联网上最热闹的事情莫过于“虐猫女”了。</SPAN>3</SPAN>月以来,各大网站纷纷发布一位女子用高跟鞋残忍地踩碎一只小猫脑袋的系列照片,场面血腥,令人发指,引起全国网民的强烈愤慨。追查虐猫女身份的“网络通缉令”铺天盖地,当事人终于原形毕露,身份曝光后,当事人被迫公开道歉,而其所在单位也对其做出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处理决定。</SPAN> 这起事件让我们联想起数年前清华学子刘海洋用硫酸“伤熊”案件。当时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而法院尽管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最终还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伤熊”据说是为了做试验,那么“虐猫”则没有任何借口了。刘海洋硫酸伤狗熊以故意毁坏财物定罪,虽然勉强,倒也还马马虎虎说得过去,而“虐猫”事件面临的法律真空,则再一次让我们在处理虐待动物事件时无比尴尬,束手无策。我们不得不承认,虐杀家养的动物并不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对其做出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处罚,反而并不具有合法性。</SPAN> 生命本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蚂蚁,还是熊猫。人类从自身角度出发,还是将动物做出了三六九等的划分。我们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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