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异地高考 陕西因自主命题无法实施 2009年03月23日11:32  来源:《华商报》     教育部日前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去年对比,今年高招政策有变化,其中今年特地对“高考移民”问题给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并对考生异地借考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
    
    变化1 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
   
    【内容】今年新增两类人员不得报考:(1)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2)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考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解读】这是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对我省影响】执行上述政策。
 
    变化2 异地借考限试卷相同地  

    【内容】教育部今年对“异地借考”作出新的限制: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此外,教育部今年明确规定: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解读】“试卷相同地”说白了就是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这也表示,自主命题地区无法进行异地借考,2008年全国高考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6个省、区、市实施自主命题,考生人数约占全国考生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