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检察院对“3·21”案件
草率提起公诉的异议书
——家属认为瓦检方草率终结侦察涉嫌渎职,
是与警方合谋草菅人命,强烈建议变更案件侦办主体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瓦房店“3·21”案件被害人的家属。4月29日,瓦房店市检方通知家属,将就“3·21”案件的两个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我们认为,瓦房店市检方是在草率终结侦察,明显涉嫌渎职,我们强烈建议变更案件侦办主体。
瓦检方就两个涉案人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渎职罪。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涉案人员绝对不仅仅只是涉嫌渎职罪,而是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罪名;同时,作为真实记录整个案件发生过程的硬盘被删除,这明显是瓦房店市警方相关人员指使并实际操作,是典型的毁坏证据、妄图掩盖事实真相的犯罪行为。
目前,“3·21”案件的事实真相、探头硬盘被删除的调查情况没有任何明确的结论,瓦房店市检方就草率提起公诉,这种典型的渎职行为明显是受到了警方的巨大压力,检方是在“配合”警方掩盖案件真相、包庇犯罪嫌疑人,这是瓦房店市检方和警方合谋草菅人命。
有鉴于此,我们强烈建议变更该案件侦办主体,将该案件移送大连市检察院直接侦办。
                           家属签字:
                                  2009年4月30日
抄报:瓦房店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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