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旅游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概念再开始你的工作</STRONG>
 
日前,发现有关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又趋热潮,不由得翻出2002年写的一篇文章,希望对着股热潮有所作用。 

作为“旅游纪念品开发”的参与者,这包括经营者、设计师、流通环节甚至包括景点销售人员,首先必须弄清楚的是,“旅游商品”的概念。

旅游,是一个巨大的产业,这大家都知道。该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在此不谈,单说这“旅游纪念品”。旅游产业中的商品,与整个大的旅游产业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旅游产业----》》》分为旅游产品(旅游项目、服务等,在此不谈)和旅游商品,旅游商品以下,又分为“旅游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两个大类。

为何要将“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加以区别呢?我认为这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有关“旅游纪念品开发”的大部分文章中,在谈到旅游纪念品开发是,大多谈及“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等”。可是,如果混淆了“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他们之间的“特色”,就可以让经营者和设计师满头雾水,不知道从何下手。
现在,我们拿目前的旅游商品市场做一个参照吧,大家就清楚如何将两者“特色”上的区分别了。

一:特色旅游商品</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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