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简介
(01)国际奥委会于1894年6月23  成立,共有49个体育组织和12个国家79名代表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国际奥委会总部设在瑞士洛桑。它是一个非政府性、非盈利性和永久性的国际体育组织,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权力机关。
(02)国际奥委会是奥运会及其五环会徽的专管机构。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的任务之一,是选定每届奥运会的主办城市。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主席不参加申办奥运会的投票。
(03)国际奥委会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在奥林匹克思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国际奥委会对每4年举办一次的奥运会拥有一切权力。从1924年开始又单独举行冬季奥运会,也是4年一次。
(04)奥林匹克会旗为白色,中间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自左至右圆环依次为蓝、黄、黑、绿、红。根据顾拜旦1913年构思设计,五种颜色分别象征五大洲:欧洲(天蓝),亚洲(黄),非洲(黑),澳洲(草绿),美洲(红)。后来对颜色的正式解释是,它们代表着参加国际奥委会所有国家国旗的颜色。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强调,五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05)I924年,中国奥委会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承认。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名古屋会议通过决议,同年11月2日起正式恢复对中国奥委会的承认,确认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为中国全国性委员会,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以“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留在国际奥委会内。目前,在国际奥委会当中,中国奥委会和中国台北奥委会各有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