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湖北一个乡的党委书记李昌平用“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描述了一个凋敝破败、在各级“税吏”盘剥之下苟延残喘的中国底层景象,而10年后发生的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浙江丽水嫖幼案、巴东邓玉娇案等,则暴露出中国基层社会的治理危机和蔓延着的道德腐败,正在侵蚀和动摇中国社会的根基。

“君”民联手,县政突破 
作者:郑永年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6-09 
   
    莫名其妙一个“恨”
  中国县级以下的无政府状态已经相当严重。政府不是没有,政府到处都是,但应该由政府来担负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应该由政府保证的公平和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缺失。
  让人担心的不仅是邓玉娇案中那个女孩与官员的对抗,而是更普遍的官与民、钱与民之间的冲突。很多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和官员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社会正义一说。这和丛林法则还不同,丛林法则意味着有力气还可以一拼,谁力气大谁就能获得生存机会,但一旦钱和权力结合在一起,普通人的生存空间就很小。
  本来,法律是一个社会运行的框架,但为什么法律没有很好使我们的社会免于暴力泛滥?
  法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要有信任。在民与官、民与钱之间社会信任恶化的前提下,法律就起不上多大作用。法律是任何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个底线,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弱者的。穷者、弱者需要法律,而强者是要破坏法律的。如果人们不相信法律,弱者怎么来保护自己呢?每人一把修脚刀吗?
  杭州的富家子弟飙车撞死路人,肇事人激起多么大的民愤,假如是一个出租车超速行驶撞死了人,可能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可见民愤已经积累到很大的一个程度,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了法律本身。
  法律失去保护弱者的作用,愤怒就会泛滥,而愤怒会进一步削弱法律的价值。这种情况非常让人担忧,长此以往,一个“恨”字就会越来越凸显。笔者接触到很多人,莫名其妙一个“恨”,不知道向谁发泄。杨佳案也是一样,警察其实是受害者,为什么却有民心放在杨佳身上呢?邓玉娇案里,为什么很少有人同情死者呢?
  权力和金钱结合,凌辱、欺压底层的弱者,这些年来,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