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央政府首次为涉及亿万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立下规矩。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部分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设定的保管期为100年。
 
新京报7月29日报道</STRONG> 中央政府首次为涉及亿万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立下规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和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本月23日共同签发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
根据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