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定下要参加老宋家的婚礼,婚礼八点半开始,大约九点能吃上饭。
这个点定的不好,离早餐太近。早餐,吃还是不吃?
多年养成的习惯,早餐是必吃的,这么重要的习惯不能打破。
吃饭的习惯一旦破了,拉屎的习惯也将打破,都打破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于是晚上,把粥做上。
结果,今天在两个小时内,吃了两顿饭,不太习惯。
晚餐还得吃啊,什么呢?面条。
花了两个八块八,买了鸡翅和猪骨,熬汤。
放两片儿蕃茄,两片松仁小肚,作装饰,当然也可以吃,小肚是著名的老娼,非常好吃。
瞎子闹眼睛,没治了。
 
天凉了,在屋里光膀子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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