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法庭上,由于法官对律师的不满,竟然是通过手铐解决问题。上演了一出知法犯法的闹剧。顷刻间,闻风而动的网友,议论纷纷,各界都感到诧异,并且,甚感不平。对律师不公正待遇叫屈,对执法官的非法、粗暴作为,表示强烈谴责! </SPAN></SPAN>
话说在云南澄江县法院的法庭上,由于何律师对于庭审记录有异议,认为对当事人陈述记录不全面,就在庭审记录代理人签名处,写下拒绝签字的理由。于是,一下激怒了厅长洪法官。一个以理据争的何律师,一个是怒发冲冠的洪法官,展开激烈笔录的争持,未果。洪法官下令叫来法警,当场給何律师戴上手铐,并且,就拷在院内篮球架上,烈日炎炎,暴晒四十五分钟,之后才有法院领导出头打开手铐,并道歉,说法官的办案压力大,才做出此举,请你原谅。等等。</SPAN>
对此事件我以为: </SPAN>
(一)法官在超越职权下令拷上律师,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只凭暴躁一时之气,即使就是为了维护法庭尊严,那也请你洪法官请示一下上一级领导,临时办理相关手续。这是最起码常识吧?以情感代替法律,谁服啊,莫说是精通法条的专业律师,就是普通百姓的我也想要辩驳几句呦,也要找个地方说道说道。以理才能服人,以法才能服人。</SPAN>
(二)退一步说,如果,真是需要拷起来话,那就是拘押,那就应该是到拘留室,篮球场那是什么地方呀,是你们法院打球锻炼身体的地方,怎么成了看管犯人的大院了。法警的准则里有这条吗?何律师45</SPAN>分钟的暴晒,是否叫做体罚?监狱的犯人“享受”此待遇也会上告的!要跟你没完!</SPAN>
(三)从法官到法警的“不理智”做法,是否应该归结到是严重触动法律国法?“非法拘禁”,“虐待犯人”。你犯了大忌!你法院部门的领导应做出严肃处理的决定,不能用办案法官压力大,产生过失,去搪塞。什么是采取了强硬措施,有些意外。那就是知法犯法呀!全民都在普法教育,法院部门更应该做一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典范。</SPAN>
(四)事件的性质是,严重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和侵犯人身权利。律师是代表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寻求法律保护、支持。是同法官一样是为人民服务的,都是在以法律为准绳,辩是非,明道理。咱们百姓遇到官司都要找律师去咨询一下,或写呈子,代上堂打官司……。老一辈人就对律师很敬重,当今社会,法律意识空前深入,律师这一职业更让我们尊重。所以我们要呼吁维护律师的尊严,谴责滥用权力拷律师的行为。对个别法官追究法律责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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