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满城皆佩修脚刀  六月 18, 2009  

 
     马克昌的意思是“过当”不如不防卫,没有“必要”就不如不要。汉奸在今天中国就是专家学者。</STRONG>
    “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邓玉娇学着说大话,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以前做的是好事,以后只是不要做坏事。防卫一定要过当。过档、过党,随你便,但是一定要过。</STRONG>
    这个公正怕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硬要将两幅不同的画面拼图在一起,剩下是无奈和丢弃。生活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在荒诞现实中保持一个尴尬的姿态。</STRONG>
    如果那一次没有被强奸,这次确是被强奸了。那一次是防卫过当,这次确实是政党防卫。</STRONG>
    抵抗被奸是“防卫过当”,16日上午,新疆的警察对工人开枪是“走火”,正当防卫的政党防卫部份。新疆不会已经是东突的地盘了吧。</STRONG>
    “邓贵大就算强奸成功也罪不致死啊,而且人死了罪孽也应该赎清了吧。”这倒也是,小邓也是生手,见见世面就好了,说不定还能人财两旺。至于那个强奸的二逼的不幸,你就不必吝惜了。</STRONG>
    邓玉娇,你那一刀已经是对党和国家最大的“感谢”了,“党员干部”、“修脚刀”、“沙发”才是感恩“关键词”</STRONG>
    杨佳若不是“防卫过党”,对杨佳的审判就是正宗的“政党防卫”了,看来今日之法律只是“过党”与“政党”之争,还好民众总是站在“过党”一边的。</STRONG>
    如果小邓是防卫过当,那抗日战争的历史就得重写。在理论的问题上,还是要谨慎,顾全大局,不要让日本人见笑。</STRONG>
   “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刑,也给政府出路。”向一个绑在床上的洗浴女要“出路,”加害于受到伤害的女子,希望普天下 “抑郁症”, 无耻加无赖,这就叫不要脸。</STRONG>
    有插入、抽动、射出未必强奸,前提是两者必须是公平的自然人,一方强制,一方被迫。这显然不适于邓玉娇案,施暴者是党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牺牲,党是在“立党为公、为民”时提出要求“特殊服务”的,洗浴女邓小姐误解了。有谁清楚死者有没有更高的使命,更崇高的理想呢?惋惜。</STRONG>
    说邓玉娇是“防卫过当”,那是说没有日,却有抗日。将一个幻想抗日的杀官女有罪释放,不可思议。</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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