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决定,取消司法过程中的象征化仪式:“一定要像西方法官那样戴着头套、穿着法袍、在高堂上一槌才是好的么?”他建议法官改穿制服:“你要穿法袍就和群众保持距离了。”
秋风先生对此颇有微辞,硫化氢检测仪在网上发表“人民喜欢法官高高在上”的高论。我所了解的秋风,公然冠以“人民”,真是雷人啊。人民何时被秋风代表了?至少我就不喜欢法官高高在上,我喜欢法官平易近人。这些尚是枝节,要害是法官们究竟要不要穿法袍?这涉及到司法的基本理念与制度。
秋风先生的“法袍必要论”是这样证成的:“人类各个文明中,负责审理案件的所有官员,其实都有一套威仪。比如传统戏曲中,包拯或者知县,都是身着官服,高高坐在大堂之上。想来这是有所本的。包括英格兰在内欧洲各国法官之所以戴头套,穿法袍,并且坐在高高在上的法官席上,虽有历史的偶然,但内中有其深刻的逻辑所在……法官的威仪旨在达成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让法官明白自己的角色,从道德上约束自己。另一方面,法官高高在上,也让当事人、让旁观者心里有底。”
我先用事实来剥开秋风先生的“深刻逻辑”。他说“包括英格兰在内欧洲各国法官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