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03年,李银河就曾托朋友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相关议案代为转交到全国人大;06年全国“两会”期间,她第三次请朋友将相关提案转交全国政协会议,但均未获批准。
以下引用李银河博士发表的提案:


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

政协委员李银河

建议我国设立批准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

第一, 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第二, 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