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出台“指导性意见”真能消除乙肝歧视吗?(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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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卫生部的邮件回复,我们感到了一丝寒意,是卫生部根本没有看到乙肝携带者寄去的快件或邮件,还是这些乙肝携带者的建议太过份?他们不要求政府给予照顾,只要求政府给予平等,难道过份了吗?
  过去的几年里,先后出台了《公务员体检标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200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的意见》,但乙肝歧视仍然盛行,并有转向隐性歧视的趋势。专为乙肝携带者提供“帮助”的代检公司几乎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只要你在百度搜索上输入“代检”一词,你可以找到600多条相关的内容),这不能不令人痛心啊。
  乙肝歧视已成为中国大陆的专有名词时,深受乙肝歧视之苦的乙肝携带者向卫生部提出了只取消入学、入职乙肝两对半项目不能消除乙肝歧视,现在部分地区就用化验乙肝DNA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所谓的“福利体检”被“劝”回家中治疗的案件也不是个例。如果再出台一个不能遏制乙肝歧视的“指导性意见”,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更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背景:
  1、卫生部于10月23日和10月19日给网友的回复内容(邮箱:):
  最近,针对媒体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问题,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就规范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2、乙肝携带者及其家属看到10月10日的卫生部的表态后便向卫生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上遏止乙肝歧视的建议》
  尊敬的陈部长,您好!
  欣闻卫生部于10月10日10时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同志提到“在食品从业人员专项健康体检中,不宜再设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关体检项目”,更令人欣慰的是“卫生部将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为消除乙肝歧视提供更有操作性的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9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过去的几年里,政府为消除乙肝歧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制定了包括《就业促进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乙肝歧视仍然比较严重,正如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太地区肝病学会(APASL)主席贾继东在接受东方时空及做客人民网时所说的:如果一旦查了后很难做到不歧视。因此,在入学、入职,出国等“门槛”性质的体检时删除乙肝标志物项目才是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