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收到了一封来自内黄交警部门的《超速处罚通知单》,该单显示:7月7日10点27分在安阳公路楚旺段规定时速50码,实际速度76码,超速50%。我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他们说应当罚款300元,我说能不能来点优惠,她说这就是最低的了。可以到内黄交,也可以到当地交警队交罚款。
    7月7日,我想了好长时间才记起是一个亲戚去安阳办事,和我交换了车。虽然他是老司机了,因为没有看清限速标志,导致超速。
   明天想办法把罚款交上,花钱买个教训吧。以后一定得照章行事,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再把可怜的工资往别人的口袋里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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