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社会的“剥削”与“压迫”</STRONG></SPAN>

我们的党及政府有一重大“隐私”:“支持共产党是次要的,支持我当领导是重要的”这是许多党政要员内心的“王者之道”。
  劳动法规定很明确,劳动部门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予处罚,但就是不见有几个被罚,又有几个去罚的。现在的执法机关,收钱比谁都快,比谁都黑,可是让他们动一下屁股比登天都难。什么首问负责制,什么三个代表,什么保持党员先进性,都是用来练口才,练字的。只想着自己有啥职权,却不想自己有啥职责,就只关心自己有啥利益,却不想能为百姓解决多少问题;总为老百姓解决大事,却不为老百姓办那些实实在在的小事。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房产住宅局、建设局、劳动局、社保局、工商局,能管住那些开发商、建筑商的部门多了,怎么就是不行呢。为什么总把老百姓往法院推,为什么不制定严厉的行政和刑事措施,对那么开发商、建筑商进行严重的处罚,使之望法生畏呢。
  现在的开发商、建筑商有钱,有势不说,有不少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什么他们能当代表,能当政协委员,那是因为他们有钱,有势。现在干啥不要钱哪,拉泼屎还要钱呢?为什么他们有钱,有势,为什么老百姓无钱,那是因为,它们违法开发、违法建设、欺骗老百姓,剥削农民工得来的,它们靠贿赂行政机关的纵容得来的。百姓抱着对党的一片忠诚、对政府的一片信任,不段的信访,可是换来的只是一页纸“请依法处理”。又把球踢回去了。
  我所住的小区,没有任何开发手续,百姓办不了房证,开发商却能;划拨土地却能建商品房;房产没验收就让老百姓进户,如果不进,钱不退,房了也没有。小区百姓抱着对党的一片忠诚、对政府的一片信任,就开发商的各种违法之处不段的信访,可是却无人解决。老百姓又有几个愿意与他们打官司。现在好象是司法平等,但当事形式上的平等。离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相差还太远。对百姓来讲,电视是消费品,衣服是消费品,为什么房子就不是,为什么房子就不适用双倍赔偿。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解释,也是非常的暧昧。别的消费品适用双倍赔偿是固定的,为什么房子却是一倍到二倍赔偿呢。难道开发商损失大,老百姓损失就不大吗,为什么就那么几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