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社会应先清除政府机关的思想“死角” 据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披露,在昆明市各级法院2008年审结的850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仅有15件,所占比例仅为1.76%。“民告官”案难见“官影”。 (《人民日报》7月10日) 看过上面令人震惊的数字,顿觉心里“拔凉拔凉地”。“850”、“15”、“1.76%”,这一连串反差强烈的数字,折射出当前相当一部分地方官员法治观念严重缺失, 更表明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在政府机关中遭遇了大面积的思想“死角”。 其实,昆明遭遇的尴尬不过是我国基层法治建设现状的一个缩影。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嘉兴丽池庄园小区业主因质量问题欲起诉房产公司,不料遇到种种困难,嘉兴建设局副局长甚至当着众人的面 阅读全文>> |
成都公交惨案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
分类:默认分类</SPAN>发表于:2009-07-10
14:18:32</SPAN>喜欢(95)</SPAN>评论(194)</SPAN>阅读(28306)</SPAN>
7 月2日晚上,一则消息令人们震惊:成都9路公交车惨案被证实系人为纵火,嫌疑人名叫张云良,苏州人,今年62岁。张云良是谁?关心此事件的人们急切地想得知“纵火凶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本报记者立即展开了关于张云良的调查。调查显示,年轻时的张云良在村里的口碑就不是很好,经常私占公家东西、总是骗人,是他的两个最大缺点……(7月4日《扬子晚报》) 日前,四川省公安机关通报,成都“6·5”公交车燃烧已告破。警方查明,此案是一起特大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这个调查结果能否平息沸腾的民意,又能否告慰那些无辜死于非命的死难者?尚不得而知。但确凿的是,公交惨案发生至今,已近一个月时间,在众生喧哗里,在重重迷雾里,该调查结果尚算是给公众的一个交代。 元凶业已找出,真相近乎大白,而疑犯张云良以“人肉炸弹”的方式,报复了社会,也毁灭了自己。恶贯满盈,死不足惜,这是坊间对张云良近乎一致的看法。但是,透视张云良 |
2005年6月25日,某部门向被告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举报,举报原告姜某违法装运液化气。被告质监局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原告姜某运送石油液化气罐车进行检查。经查,运送石油液化气的苏MC1056汽车罐车驾驶员丁某无汽车准驾证、押运员原告姜某无汽车罐车押运员证。被告质监局遂于同日作出质技监封字[2005]第5806号《质量技术监督登记(封存)决定书》,以原告姜某及享达燃气公司(原告姜某系享达燃气公司的业主) “购进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均无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准驾证和押运证、涉嫌存在安全问题“为由,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未引用条款),对装运液化气的罐车进行异地登记(封存),期限为1个月。该登记(封存)决定书同时规定,如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5年7月31日被告将登记(封存)的液化气罐车放行。2005年9月29日和9月31日,被告某市质监局以“无准驾证及押运员证驾驶液化气槽车”同一理由,分别暂扣原告姜某人民币3000元和2000元,并出具了编号为0000028441和0000028449的《暂扣款(物)专用收据》。2006年3月10日,原告姜某以被告某市质监局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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