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变态社会的特点之一:害人者不知道自已在害人,或是认为自已是在逼不得已。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已的立场认为自已的行为是合理的,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认为自已是合法的。
       "以法律为武器“,一直没懂意思,老百姓用法律有啥用啊?现在明白了,原来,这武器是给政府用的。
       变态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