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外地出差,偶然间看到报纸写“刘晓庆遭到封杀,因为被判过刑”,吓了一大跳。</SPAN>
赶快上网查看,广电局的文件里根本没有提到过刘晓庆的名字,是一位记者自己在后面写上“像</SPAN>刘晓庆</SPAN></SPAN></SPAN>这样被判过刑的人,也在封杀之列”。</SPAN>
于是,在新闻里便混为一谈,给人感觉好像刘晓庆被封杀了。</SPAN>
终于搞明白了,原来是这位记者化身为法官给刘晓庆宣判了。</SPAN>
刘晓庆</SPAN></SPAN></SPAN>从来没有被判过刑。她是无罪的。</SPAN>
刘晓庆</SPAN></SPAN></SPAN>失去自由的四百二十二天,不是在监狱里度过,是在秦城看守所。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定了罪判了刑的是要下监狱的。</SPAN>
刘晓庆</SPAN></SPAN></SPAN>当时是文化界的首富,拥有多家公司,她曾经连续两年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排列第四十二位、第四十三位。</SPAN>
而税务局重点调查认为有问题的只是她下属的一个注册资金只有五十万,固定职工只有十几个人的规模最小的文化影视公司。</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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